本篇主要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新规定和轿车改装新规的这样的话题,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喜欢。
据总理网站9月12日消息,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全国人大在国有资产监督审计中发现的题,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长期整改完善,落实《党政机关使用公共车辆管理办法》的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总局近日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用车辆管理办法》。
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拥有必要的公务用车。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用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对所属机关使用公用车辆的管理。我得到了一定的结果。但检查审计发现,部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衔接薄弱,违规现象频发,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
《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政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与政策法规相衔接。重组事业单位公共车辆制度,明确事业单位规定,用车管理遵循总量管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提供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强调各项事业要坚持勤俭节约要求并落实到公务用车管理全过程,全方位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工作需要。具有经济性、效率性。
《办法》坚持统一制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强调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将正规车辆管控、装备标准、装备更新程序、使用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实施到了全过程。是有规定的。强调要加强,明确越野车、租赁车等特殊事项管理的12项“不可接受”管理要求,不得超过任何形式伪装的车辆数量。
《办法》围绕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和业务需求,对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优先配置和使用、现有资产盘活利用、标识和信息化管理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强化了事。行业特色突出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支持制度。
《办法》公布后,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基本方针以《党政机关公用车辆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公用车辆管理办法》为依据。支持《国家机关垂直管理机构》、《国家中央机关营业厅公共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单位特定公共车辆管理办法》等宽容管理制度。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实现了中央国家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综合管理。
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整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健全监督管理中发现题的长效纠正机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国有资产的审计,根据《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和管理办法、国有行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设立。中央领导小组关于资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批准后拥有、配备的汽车。工作车辆、公务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以及其他配备用于保密通讯、应急处置等公务所需设备的车辆。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必须遵循总量控制、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使用的公共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系统、分级管理。国家管理局制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监督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指定权限审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有关事项。
事业单位必须对公务用车进行具体管理,按照规定做好车辆设备更新、登记、日常使用、处置等工作。
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明确公务车辆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管理职责,不断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必须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将勤俭办各项业务的要求落实到公务车辆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严格配备、集约使用。必须标准化。高效保障公共服务和公益项目需求。
第七条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批准持有的公务用车控制数量配置车辆,不得伪装超过数量的车辆。
第八条事业单位因机构设置、变更、人员增加、工作职责调整等需要增加或者调整公务车辆管理数量的,必须提供充分证明,并由主管部门必须核实所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控制数量,进行总体调整和总量调整,并报国家财政总局和财政部。
新设立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数量需要明确,调整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提出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共机构的“三决定”,向所属机关通报。核对其他同级、同类型、同规模事业单位情况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国库提交。
事业单位因机构撤销或变更、人员减少、工作调整等原因减少公务用车数量的,主管部门必须按照规定予以确认,并向财政总局报告。必须将其提交给财政部。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共车辆装备必须严格符合下列标准。
秘密通信用工作车辆必须配备价格在12万元以下、排量在16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应急等公务的商务车、工作车和其他车辆,必须配备价格在18万元以下、排量在18升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事实上,由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当配备在其他价格25万元以下、排量30升以下的中小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下的大型客车上。
专业技术车辆的装备标准,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按照保证业务需求、严格经济效益的原则确定,并报国家管理机构登记。
新能源轿车搭载公务用车时,价格不能超过18万元。
上述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9《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类型》定义的。
第十条公共机构必须配备和使用国产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按照规定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用于保密通信的公务用车和主要在城市地区行驶且使用场景相对单一的车辆原则上应配备新能源汽车。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公共机构必须根据业务需求、现有车辆状况、车队管理号码、设备标准等,制定公共车队年度设备更新计划。规划必须明确新能源汽车设备更新的频率。主管部门将严格审查本机关车辆装备更新要求的合理性、合规性,并通过系统内调整优先解决,确保现有装备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必须保留。当年符合规定要求。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年度装备更新计划,必须纳入中央行政机关资产综合配置计划,经该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并报国家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年度装备更新计划,按照“一车换一车”的原则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车辆采购。
本市事业单位使用的公共车辆更新,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交通总局批准。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共车辆标识管理办法》执行。“北京的中央和国家机构”。
北京以外的事业单位公共车辆设备更新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报国家行政机关登记。
确属公务用车超过规定标准配备或者因特殊地理环境、工作性质等原因加装国产越野车的,必须充分证明必要性并经批准。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越野车不能作为主要管理人员的常规车辆使用。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接受车辆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超过管理车辆数量。不得用作官员的固定车辆。
第十四条除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要求的专用公务用车外,公务用车登记所有人为事业单位法人,公务用车不得在行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登记。姓名。
北京市事业单位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时,须立即按照《北京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车辆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使用的公共车辆必须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信息登记、公开以及政府采购燃油、维修、保险等相关规定,完善单辆车辆运营成本核算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
事业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车辆,节假日除因公务外,必须封存、暂停营业。严禁公务车辆自用或者维修私人车辆供公用,不得在报销公务交通费的同时非法使用公务车辆或者收取公务交通费。
事业单位要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外地执行公务的,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事业单位不得更换、租赁、占用本单位、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车辆,不得向行政机关或者个人提供、安装车辆,不得使用、修理公务用车、专业人员等个人用车。不存在。技术车辆和其他公务车辆。
第十六条专用技术车辆必须长期配备固定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并在车身显着位置喷洒或者安装行业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志。
第十七条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共车辆管理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将公共车辆纳入信息系统并逐步全面实施。流程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公务车辆使用期限超过8年的,可以换新,换新期限届满仍能继续使用的,必须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处置审批权限按照现行中央行政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处置批准等相关文件,及时通过中央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处理进行车辆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涉密车辆除外。北京市以外的车辆可以由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按程序确定的车辆处置机构进行处置。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必须严格租赁车辆管理,严格审批。除学校、医院等单位用于保证校园日常通勤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实行“一物一租”,不签订正规的汽车租赁合同。事业单位租赁车辆的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并报国家主管部门。
禁止事业单位虚假租赁超过控制数量和规定配置标准或者固定自用的车辆,现有车辆闲置时原则上不租赁同类车辆。再次。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编制并报送公务用车统计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加工、管理等情况。国土交通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二十一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当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公共车辆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对行政机关核准的公共车辆控制数量、设备更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
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使用、处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迅速发现题。这是纠正车辆管理中不准确的题。
事业单位要把公务用车的更新、使用、处置、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范围,主动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特色突出的行政部门是否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2022年允许车辆改装的范围?我国允许改装汽车范围
1、车身颜色在我国,对于改变车身颜色的控制比较宽松,所以最终对汽车本身影响不大。消防车颜色有红色、行政执法车专用色、上蓝下白等;
2.保险杠允许对前后保险杠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装。
3.车轮请注意,改装车轮时不能更改轮毂尺寸。改变轮毂尺寸是非法的,因为它会影响车辆的动力和性能。
4、功能驾驶台液晶屏、导航、行车记录仪、汽车座椅、汽车脚垫等均可改装,但不能影响安全气囊释放。
2023年会有新的车辆年检规定吗?2023年机动车辆年度检验新规定
1、私家车年检最新标准
1.如果您的车辆车龄小于6年在此期间,您每两年申请一次检验标志,无需在线检验车辆。
2、车龄6年10年也是每两年检查一次,但第6年和第10年必须进行网上车辆检查,第8年只需申请检查标志。
3.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每年在线检查一次。
2.其他车
1、营运中的乘用车5年以内每年检查一次,5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
2、卡车、重型、中型非营业性乘用车10年以内每年检查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检查一次。
3、摩托车
4年以内的,每2年必须接受一次检查;4年以上的,每年必须接受一次检查。
四、有下列三种情况的,不能按照新规定进行年检
1.货车;
2.非法改装车辆受法律处罚
3、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汽车
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