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随着网约车服务的出现,如果乘客开门伤人,谁来负责?和小轿车司机撞人责任划分的相关题,大家都众说纷纭,那么今天小编为各位带来详细的讲解。
集目新闻编辑邱牧
记者王菊伟陈永华
一辆网约车即将到达,乘客一打开车门,网约车就撞倒了行人,导致其死亡。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决,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对本次事件负连带责任,须支付相应经济赔偿。
犯罪照片
经查,李先生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9点左右外出,并通过特定预订了车。网约车司机谢某接到订单后,将李某送到了目的地。当谢把车开到中铁十一局门口时,他将车停在最右边的高速公路上,等待红灯。这时,导航语音会通知您,您已经快到达目的地了。乘客听到声音,准备下车。谢司机见状,也没有阻止。然而没想到的是,李先生一打开车门,同方向骑着自行车的张先生就用力撞上了车门。那一刻,倒在地上,血流不止。李某、谢某立即报了警。三天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随后,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证明,表明我先生无法办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乘客李某未在指定地点下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因此,谢某、李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而江某则没有责任。
犯罪照片
2022年初,张家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谢、李经济赔偿。2月24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庭审中,李先生辩称,自己只是一名乘客,所从事的交通活动风险相对较低。到达目的地后,我下了车。网约车司机谢某应该知道,他在案发路段被禁止停车接送乘客。但这并没有阻止他下车。因此,即使存在李某下车时的过失,其过失与造成损害的因果关系也较小,而谢某的主观过失显然更大。
庭审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事件经过,判决网约车司机谢某在乘客下车时未将乘客拦住。在高速公路上,法院酌情判决谢某承担60%的责任,李某承担40%的责任,赔偿江某家属82万余元。任何人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对事故负有同等的过错。
负责诉讼的法定代表人方圆提醒,网约车司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允许乘客在允许停车的路段上下车。如果旅客要在禁止停留上下车的路段上下车,必须立即提醒并停止。同时,乘客上下车前须注意周围安全,在允许停车的道路上下车时注意不要开门。不妨碍他人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如何区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区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一般来说,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违反交通法规、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或者因侵犯行人或其他车辆而发生事故,则车辆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如果因行为造成事故,驾驶员仅承担次要责任。就行人而言,如果因行人自身过失发生事故,行人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因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发生事故,行人仅承担次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不仅要考虑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天气等因素,还要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例如双方的行为是否有过错等。事故当事人。
N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