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两辆车相撞,后面还有一辆车。

小伙伴很想知道吕梁两辆车相撞,后面还有一辆车。和一轿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一些相关题,接下来让小编带各位揭晓一下案吧!


2023年8月1日16时15分,郭某某驾驶的一辆金A07XTL紧凑型轿车在陕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汇荣锦大街一段路段行驶时,张某某驾驶的一辆金A60MX与一辆小车相撞。事故中,张孟某受伤,两辆车均不同程度损坏。


当事人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汽车和非汽车可以靠右行驶的规定。责任。


张某某及其他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必须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现场遇到交警指挥时,必须按照指挥通行。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在有红绿灯的道路上,必须按照保证安全、畅通的原则进行交通。“正如本文所述,我们承担次要责任。


张猛作为关联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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