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潍坊运输垃圾被监控拍到将受到处罚和一些潍坊suv渣土车这样的相关题,网上都众说纷纭,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编辑丛淑英通讯员邓良富
近日,潍坊市城管执法大队城市设施执法大队根据城管垃圾运输监控抓拍系统提供的信息,对未采取封堵措施夜间运输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照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坊子区的物流公司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大队从监控系统收到信息称,2020年7月2日凌晨3点左右,一辆垃圾运输车在未采取任何封堵措施的情况下,在纬郊路与纬安路交叉口自西向东运输垃圾。根据附则,该大队立即启动执法程序,指派执法人员前往坊子地区相关部门查看运输车辆的公司信息,并通知连长来大队调查。将于7月3日处理。7月3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调查,该负责人承认车辆未采取密封措施运输污水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运输矿渣、土石方、砂石、垃圾、砂浆、煤炭等散装、液体物料的车辆,实行下列措施采取密封措施并按规定安装。”安装全定位装置,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散落、泄漏。运输车辆清洁完毕后方可离开车间。《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矿渣、土石方、砂石、垃圾、砂浆、煤炭等散装、移动物料的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认定,并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理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准上路行驶。(一)未按照规定采取封闭措施(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三)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规定路线行驶情况4.材料泄漏或运输过程中泄漏时。“7月10日,执法人员依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作出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当事人已按期缴纳罚款,案件已结案。完成.
该市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垃圾运输企业教育司机自觉遵守垃圾运输管理规定,避免冒险。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垃圾运输的查处力度,落实执法措施。对违反经营规则的企业“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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