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小轿车与行人相撞责任的知识点,其中也会对小轿车遇到行人的题进行讲解,现在开始给各位解说吧!
6月16日14时52分左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车陂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林先生驾驶汽车行驶在上述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名行人相撞,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三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并正在接受治疗,但据悉他们没有生命危险。肇事司机林先生已被警方当场抓获,并排除醉酒驾驶罪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果车头正常行驶,但车尾撞上了自行车,谁负责?一
车与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方负责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双方的过错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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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非汽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非汽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情况下,汽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驾驶人或者行人而非车辆有过错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赔偿根据过失程度,适当减轻车方责任,若车方无过错,则需承担以下金额。赔偿责任的10%。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驾驶人或者行人而非汽车故意与汽车相撞造成的,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行人遇到汽车按喇叭时该怎么办?行人听到汽车喇叭时一定要及时避让汽车,以保证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刹车失灵等原因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如果有车按喇叭,一定要及时让路。
关于小轿车与行人相撞责任的这类题,本文就关于小轿车遇到行人的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谢谢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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