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你骑着共享单车上路吗?这是何等的“惩罚”啊!和suv载单车的相关题,想必不少人都想了解,就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在变道通行时,不小心撞到了人,伤者表示会在去医院的路上向警方报案,但电话里的“警察”却建议两人私下进行。说完,受伤男子转身就消失了。发生了什么?近日,香洲法院宣判了一起利用共享单车司机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宋先生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还被害人6万元。
“交警”建议双方私下进行。
2023年1月4日晚,李先生驾车行驶在海维半岛公交车站附近,准备超车变道时,突然听到车尾传来一阵碰撞声。李老师立即下车查看。
这时,一个男人跑了过来,大喊他打到了人。李老师很快走过来,连声道歉,当他看到旁边停着的公共自行车上有一名男子躺在路上时,他立即将受伤男子放进了自己的车里。
受伤男子在前往医院救治的途中抱怨头晕不适,另一名男子报了警,并将手机交给了李先生。交警在电话中表示,事故车辆已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事故,要求赔偿,前往医院需要赔偿约4万至7万元。双方应私下解决题。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同意了2万元。李先生扫描二维码并付款后,两人下车离开。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拨打110询并向警方报案。
这并非巧合。一个小时后,张先生在拱北某路段面临同样的情况,双方协商赔偿4万元。张老师一付,受伤男子就匆匆离开。张老师察觉情况不对,报了警,报警人见状赶紧逃跑。
他又用同样的方法,勒索了4万元。
2023年1月4日,宋某、何某、郑某等人串谋通过“碰碰车”分享任务赚。当几人驾车驶近海宇半岛公交车站时,曾某下车,扫视路边的共享单车,与宋某在路边等待寻找目标。
当白色SUV驶过并准备变道时,曾某趁机将自行车靠近SUV,假装被撞,躺在地上,将准备好的鳗鱼血涂在耳朵上。
司机下车后,宋先生愤怒地上前声称“你怎么开车?你撞到我弟弟了,他流血了!送我们去医院!”
车上的郑先生假装受了重伤,宋先生拨打了他事先记下的“110”电话,假装报警,并将手机交给了司机。同伴在电话里冒充交警,通过“法制教育、洗脑、善意劝说、个人建议”的套路,逐渐将司机引诱到网络上。最终,司机听从了“交警”的建议,支付了2万元,将其私人化。
成功的两人回到车上,准备交换位置,寻找下一个目标。拱北某路段,几人瞄准目标车辆,故技重施,成功勒索4万元,但当司机发现并向警方报案后,众人迅速驾车逃离。
公安机关接到李某、张某的举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将宋某等人一一抓获。香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夺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上述判决是根据其认罪认罚、返还赃物的犯罪情节而作出的。
法官说
2020年,两所高中和一部门印发了依法办理“涉黄”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受害后采取、敲诈勒索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索取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宋某等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利用受害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实施勒索财物的行为。其行为符合《意见》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定罪处罚。为了敲诈勒索。
法官提醒人们,威胁的方式有千百种,遵守法律、避免麻烦很重要。如果路上发生事故,不要惊慌,冷静分析,适当应对。检查现场、拍照并留下证据,防止纠纷。如果发现可疑情况,首先向警方举报,严厉打击“陶艺团伙”。
法律链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办理“封”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法律,现制定《封》。以下法律之一属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百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定罪处罚。
一、撕扯推搡、围堵、阻挡、跟随、攀附、骚扰、纠缠、闹腾、聚众造势、扣留物品等轻微暴力行为。
2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然后利用受害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行为,威胁受害人的。
3、威胁泄露现场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四、威胁侵害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体、财产的。
撰稿/广州日报新华盛编辑威丽娜通讯员肖慧艳肖菊辰广州日报新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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